【转载】 作者:慧聪网 编辑:王罗浩 09年05月27日
作一个消费者,难,作一个维权的消费者,更难!在多次与松下沟通维修事宜,却毫无结果的情况下,朱先生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
315热线网消息:2009年3月,广东省消费者朱先生向本站反映:他于2009年2月14日,在陈店镇达洲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口松下电饭锅,型号为SR-ME181,价格为1180元。朱先生告诉工作人员,买的时候商家承诺说是国内杭州生产有保修。朱先生当时想国家也有相关的"三包"政策规定,而且松下还是个大品牌。冲着这些就买了下来。
2月24日下午4点半准备做饭的时候,朱先生突然发现电饭锅的电源指示灯不亮,面板按键全部都没有反应了。这一千多元的电饭锅才用了不到十天就坏掉了,朱先生马上将电饭锅拿到达州家电商场,希望销售人员能按照当初的保修条款,为他更换一口新锅。商场的老板经过试验,也证明了该电饭锅无法通电。可让朱先生没有想到的是,电饭锅明明不能用,老板竟然还说,松下卖出去的产品最多只能保修,不可能换。想要换没门。
朱先生讲:"一听到这话,我的心立刻就凉了一半,国内销售的电器,敢问谁家可以无视国家制定的'三包'规定?所以我就指着保修卡对商场老板说,上面明明白白写着'严格遵守国家三包规定',我的电饭锅是在15天内坏掉的,提出换货要求一点也不过分啊。"可商场老板却说:上面没写可以退,也没写可以换,保修卡就只能保修,想换的话你自己打800跟厂家联系去。
无奈之下,朱先生心想,松下这个国际大品牌应该不会像商家一样敷衍消费者,还是打800电话试试看吧。于是,朱先生联系到松下的客服部门,将情况反映了一遍。可让朱先生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客服人员居然说:"这个是消费者和商家的事,是修还是换由商家决定,你应该找他去。"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朱先生气愤地表示:如果不是购买了松下的电饭锅,能出现这样的事吗?保修卡上面明明写着要严格遵守国家三包规定。松下这样对待消费者,是在对客户负责吗?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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